今天起鄭州禁止一次性餐具收費,違者Z高可罰3萬元
添加時間:2015/4/15 作者:本站 來源:原創
從今天開始,餐飲服務經營者如果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使用收費一次性消毒餐具,消費者可以投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旦收到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將對違規經營者進行查處與處罰。
日前,鄭州市工商局發布了《關于制止和查處餐飲服務經營者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使用收費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4月15日起,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消毒餐具,不得僅提供收費一次性消毒餐具。提供收費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飲服務經營者通過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服務人員提示等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選擇使用收費一次性消毒餐具,并按照消費者要求予以說明。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在未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費”的情況下收費。對餐飲服務經營者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使用收費一次性餐具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進行查處和處罰。
昨日,記者從二七區工商分局獲悉,他們已采取多種形式對該通告進行宣傳,組織餐飲經營者和服務人員學習通告,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68752315。今天開始,消費者一旦發現有經營者強制消費者使用收費一次性消毒餐具就可舉報。
根據今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經營者一旦違反該規定,經舉報核實,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Z高不超過3萬元罰款;無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